1.裝修材料未按要求先由業(yè)主驗收后施工
2.裝修以前以低價吸引客戶,在未改變圖紙的情況下,實際裝修遠超原預算,增幅達60%,而裝修前承諾的是10%
3.項目變更前未提前說明項目以及其費用,施工后再列清單給業(yè)主,不付款就不進行之后的裝修。
4.裝修中需整改的問題拖延不整改,或者當不知道。
5.清單所列項目模糊不清,有明顯重復收費。
6.裝修預算明顯故意漏項,以便之后的大量增項,欺騙消費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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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** (網(wǎng)友) 2020-06-22 23:59:57
用** (網(wǎng)友) 2020-09-30 00:20:33